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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骆**
信件编码: GPPS19012884QS
来信时间:2018-03-04 03: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征收和流转耕种土地
信件内容:
我是太平镇骆村的村民,去年(2017年)我村征收和流转了一部分耕种土地,我家的二亩七分地也在其中,地里耕种的小麦.2018年春节前在我不知道也没有商谈达成协议和我没有签字同意征收和流转的情况下把我家的耕种土地地面上的播种的小麦用推土机推掉铲平并且在我家的耕种土地上垒起了高墙,现在使我家的耕种土地受到了损失和正常使用,请领导能重视此事,能让一个拥有这块土地使用权的者享用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谢谢各位领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8-03-09 11:29
回复内容:

按照政策是不能再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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