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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袁**
信件编码: GPPS190128601D
来信时间:2018-06-07 15: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空港幸福里关于收车辆停车费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关于幸福里停车费问题希望回复,我们都是农民,是政府让我们住在回迁房,这里不是商品房,一年一千多的停车费,我们农民受不了,我们在自己家以前门口停车,多舒坦,现在平地换高楼,还早掏停车位钱,这是政府给农民的回迁房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8-06-15 18:22
回复内容:

空港物业公司参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幸福里小区实际,本着让利于民、平稳回迁的原则,该收费标准、流程合规、合法,属正常有偿收费行为。我公司将加强收费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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