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今日空港新城北杜村正在审核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落实的花名册,我对竟然以出嫁女为由将所有结婚的女子,全部界定为非经济组织成员(备注为:不界定),早在两年前因为征地补偿问题,就以出嫁女为由拒绝分配,我们就上诉法院,法院判决我们胜诉,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我们属于对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在对上不认可我们的身份,我们带上判决书走访大村村委,村长说他认可,你们对上不认,他也没办法,对上让我们上诉去,并且在村委也得到了,以后分配一次你就打一次官司。我们都是结婚后户口无法迁出,出生到现在几十年生活在村上的合法经济组织成员,现在没人认可,就连判决书都相当于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