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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1901284R5G
来信时间:2017-02-17 09: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归属哪个部门管怎么办?
信件内容:
作为空港新市民,目睹这个组团一步步发展起来,真心高兴,与空港新城干部兢兢业业的奉献密不可分。我们第一批入住绿地空港新城一期,房屋顶部空闲,可以铺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既可以满足家用,又可以为治污降霾作出应有贡献,目前,这个利国利民的事情,小区物业百般阻挠,推脱说空港新城不允许安装,想咨询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怎么样申请,谁来审批?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7-03-03 16:23
回复内容:
您好!有关绿地空港新城一期业主想在房屋顶部空闲位置铺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请求,我局回复如下: 根据《西咸新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7月1日起试行)第五章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二)私自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综上所述,房屋顶部属于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其使用方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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