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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19012861B1
来信时间:2017-07-16 22:5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安置房
信件内容:
我是雷家村村民,我们村安置房现在也没见任何施工迹象,我们购置的安置房现在是否可以舍弃?若可以舍弃,执行标准是否和签协议时一样或者??若不可再舍弃,漂泊的我们及年迈的父母何时可以"回家"?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7-08-07 10:53
回复内容:
您好,雷家村于2016年12月完成整村拆迁,将回迁安置在空港花园小镇。按《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多层安置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新城会再充分考虑雷家村群众户型需求的基础上,加快回迁安置整体工作进度。 安置房不可以舍弃,回迁群众需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相关条款购买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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