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分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有生产经营地,应提交生产经营地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批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因航空行业的特殊性,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企个科,咨询电话:029-3363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