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咨询
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1901287G10
来信时间:2017-12-12 16: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人事档案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目前我的户口在太平镇石刘村,2013年由其他地方迁入,当时人事档案从原来地市人事局提取出来一直自带。2015年就档案托管事宜咨询过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只能托管在户籍所在地人事局。请问我的人事档案可以在空港新城托管吗?如果可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前往,还有什么注意事项。盼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热线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7-12-14 15:29
回复内容:
经与当事人联系,杨女士人事档案一直自带。目前,想把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新城辖区个人档案统一托管在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已告知本人业务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及所需材料,本人对答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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