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
空港新城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3-05-30 截止日期:2023-06-30 状态: 已截止

新城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加快培育壮大我省瞪羚企业群体数量,按照修订印发的《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23〕3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登录“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年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主管部门审核。西咸新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http://kjt.shaanxi.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认定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

二、政策支持

(一)省科技厅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成长为瞪羚企业的,按照标准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二)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

(三)空港新城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空港新城支持秦创原建设若干政策》第四条)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准确填写推荐部门、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业务联系人:刘芮彤33636622 1322807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