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
空港新城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3-06-16 截止日期:2023-07-19 状态: 已截止

新城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壮大瞪羚企业群体数质量,按照修订印发的《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63 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 2023 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2.在空港新城内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居民企业。

3.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认定标准

1.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且最近一年正增长;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或成立10年内总收入突破10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2.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授权下证发明专利1件,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5%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10年内10个亿)的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2.5%以上。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 “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二)西咸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在线进行审核、推荐。

(三)市科技局根据西咸新区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在线生成认定报告,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空港新城秦创原工作部,材料审核完成后统一报送西安市科技局,按程序进行复核、评审等环节,最终发布认定文件。

三、认定材料

(一)《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近四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3年6月16日—7月1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空港国际商务中心M区418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提前熟悉西安市科技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按要求注册申报人账号。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准确填写推荐部门、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业务联系人:刘芮彤 33636622 1322807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