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公告

按照新城纪委机关关于《空港新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新城营商办制定了《2024年空港新城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新城营商办现重点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政务服务等企业群众最关注的营商环境内容,面向社会群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为方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工作、反映问题,现将相关受理范围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

1.设定不合理条件,对市场主体的进入、退出、迁移和跨区域经营设置障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等形式,提高外地经营主体准入门槛。

2.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或隐性门槛,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二)市场公平竞争方面。

1.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实施其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实行地方保护,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采取歧视性措施;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政务服务方面。

1.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松散,在工作时间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对待企业、群众态度生硬、冷漠,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群众亲疏有别,不能对各类办事主体同标准、同流程。

2.审批及服务部门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以及审批改革等制度搞变通、打折扣,政务服务事项“应进未进”,办事群众需直接到业务部门对接办理业务的情况;有关业务人员变相增加办理环节或申请材料,加重企业负担。

3.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度不够高,未能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出口退税额度,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退税业务办理缓慢。

(四)执法监管方面。

1.执法检查不规范,过多过频,简单粗暴、畸轻畸重,搞“以罚代管”“一停了之”“一罚了之”“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借机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2.对企业(项目)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时,不按规定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抽查过程和查处结果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3.有关执法人员不遵循法律、法规,不依法、文明、规范执法,存在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

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

1.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未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2.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管理、监督,有关组织向企业乱收费;有关部门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3.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未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 度、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对经营主体申请商标审查缓慢等。

(六)企业项目服务方面。

1.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不到位,未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合理解决项目企业问题,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因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负面舆情,影响投资环境,导致项目停缓建、停业、拟迁出辖区等。

2.企业服务效能低下,对企业问题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12345热线、“镐帮手政企通”平台涉企诉求办结回复缓慢,效率低下,企业满意率不高。

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到位,有关工作人员趁机公器私用、滥权妄为,与企业主勾肩搭背,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

(七)招商引资方面。

1.招商引资不当竞争,在土地、财政贡献、市场以及资源配给方面,盲目承诺超越自身承受能力的招商条件,出现给予企业税、费返还等问题,透支地方发展潜力,留下隐债风险。

2.政策兑现不及时不到位,不履行招商合同约定,在企业达到申报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未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材料清单、以各种借口拖延积压申报材料、未及时支付政策奖补;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政策兑现不及时的情况不及时上门与企业进行沟通解释。

3.项目策划包装过度,在项目入区过程中,过度策划包装项目建设规模、经济效益,项目入区评审把控不严,导致项目实际落地成效与承诺差异较大,影响新城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监督举报方式

1.官网反馈。直接访问:http://kgxc.xixianxinqu.gov.cn/ztzl/dzzyyshj/sqfk/form/appeal/1668914707841970178.html,即可填写相关诉求或举报内容。

2.监督举报邮箱:kgxcysb@126.com

3.举报电话。①营商办热线:33636480 ;②市民热线“33612345”;③空港新城政务服务大厅“摘机直呼”电话

4.来信反馈。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营商办),邮编:712000

5.其他线下反馈渠道。①前往空港新城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馈(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②前往空港新城营商办反馈(地址:空港国际商务中心二期L区223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

三、举报应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包含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等内容。

2.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港新城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反映、举报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