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空港新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见附件)因提交资料不齐全、现场审核未能达到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违反空港新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作出医疗机构“暂缓校验”结论,给予6个月暂缓校验期。
一、暂缓校验期:2020年3月16日—2020年9月16日。
二、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各相关医疗机构于 2020年9月16日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或未在 2020年9月21日前向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暂缓校验医疗机构接到公告5个工作日内可向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提出听证,也可在60日内向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或者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0年3月23日
暂缓校验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
1 | 底张办岩村卫生室 | 幸福里小区 | 赵振峰 | 乡村医生超龄 |
2 | 底张办西蒋村卫生室 | 幸福里小区 | 周新昌 | 乡村医生超龄 |
3 | 北杜办东村卫生室 | 空港新城北杜办东村 | 魏彩侠 | 无医疗工作场所 |
4 | 太平镇太平堡 村卫生室 | 太平镇太平堡村 | 邓雪云 | 无医疗工作场所 |
5 | 太平镇柳村卫生室 | 太平镇柳村 | 王会琴 | 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