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朵花儿都美丽绽放 让每个学生都幸福成长——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学生资助工作综述

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扶贫的重头戏 。为了确保空港新城区内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持久高效的开展,空港新城教育卫体局充分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色,在贫困学生资助方面把政策倾斜和重点帮扶相结合,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辖区每一个建档立卡户孩子上得起学,帮助每个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都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用知识改变学生及其家庭境况和命运。

高标准筹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了确保辖区应届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能够上得起学、学得安心,教育卫体局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积极联系对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在空港花园小镇B区窦家小学内积极筹建空港新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学生资助大厅和档案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宣传、人员培训等事项均按快速、规范、高规格要求快速推进。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姬建鹏检查空港新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今年7月10日,顺利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组标准化建设验收, 目前已办结30笔、受理60多笔业务,并向10名建档立卡户应届大学生、研究生和在校大学生、进行贷款意向征询、政策宣传,开通办理业务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个大学生、研究生上得起学、安心上学。

工作人员走村入户为群众发送生源地贷款政策手册

加大宣传,提升教育资助政策知晓率。印发3500余份宣传手册、90余张宣传海报、1500余份宣传彩页、18副展架在街镇、村委会、中心小学及村组街道广场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先后建立工作微信群10个,编发微信3000余条,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资助宣传,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明确了解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建立学生资助精准台账。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难在精准二字。

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在病床前为大学生李腾办理了贷款业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教育卫体局安排各学区及学校建立贫困生资料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摸清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现状,对信息查漏补缺,及时进行更新补充。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有齐全精准的第一手本底资料,确保数据精准到“一个也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错”,同时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合理作用。

探讨起草《“后盾助学金”实施方案》。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从熟悉到熟练,从农村学生实际出发,把建档立卡户学生真正当作自己的亲人,装在心里,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对于在享受了对应学段免学费、助学金、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后,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遇重大灾变或重大疾病而上不起学的建档立卡户学生、未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学校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籍在辖区)、未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保险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工作人员不避不绕,直面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听取基层学校和群众对各段学生资助政策标准、专项扶贫政策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后,积极探讨起草《“后盾助学金”实施方案》,目的为建档立卡户学生建立强大的帮扶后盾。

受资助大学生石洁家长为资助中心送来锦旗

空港新城学生资助政策链接

一、学前段。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

二、义务段。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高中阶段。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困生2500元/生/年,贫困生1500/生/年,建档立卡户学生按特困生标准予以资助。

四、中职段。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五、大学及研究生段。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研究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上限每学年8000元,上学期间利息由政府承担。在大学期间,可在所就读高校申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学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励志国家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生.学年。

六、人社民政部门对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在册贫困户子女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应届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按照本科生7000元/人、大专生5000元/人、中专和技校生30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按照按照本科生3000元/人、大专生2000元/人、中专和技校生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据统计,目前空港辖区2016秋季享受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774人、享受资金29.02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幼儿10人、享受资金0.375万元;

2016年秋季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269人、享受资金16.787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6人(含六年级2人)、享受资金0.35万元。

2017年春季享受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904人、享受资金33.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幼儿11人、享受资金0.4125万元;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351人、享受资金21.587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7人、享受资金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