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空港新城正在区内开展清理“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问题一:什么是“散乱污”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
“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
“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
问题二:我国如何界定“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炼油、玻璃制造、纺织印染、合成纤维制造、印刷、表面涂装、家具、制鞋、汽修、餐饮、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废品回收加工、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酸洗磷化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涉及使用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问题三:为什么要取缔“散乱污”企业?
总的来说,“散乱污”企业具有分布散、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等特点,主要分布在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边界等环境复杂区域和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监管盲区,对环境影响很大。它们要么已存在很多年了,正逐步接受淘汰,要么藏在民房里面悄悄生产,但它们对环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可以说,取缔“散乱污”企业,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治污,改善新城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任何有关“散乱污”的违法生产行为,都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29-33636625,029—33612345(24小时) 13892029096,为空港新城的城市建设贡献出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