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关于终止西安顺路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见习单位资格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要求,见习单位一年内未开展见习工作、未接收符合条件人员见习,应终止见习单位资格。西安顺路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见习单位2023至2024年度未有效开展见习工作,现终止见习单位资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024年终止就业见习基地汇总表 .xlsx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