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港新城年度企业表彰奖励办法》解读

一、奖项设置

根据空港新城经济发展亮点成效,梳理并设置年度表彰奖励项目三类:

一是获得中、省、市、新区专项资金奖励类,奖励金额以上级政策及奖励款项为准。

二是符合新城各类政策扶持奖励类,包括已出台的9类产业发展奖补政策、五上企业招引扶持政策和临时出台的抗疫援企、稳岗稳产、促投资稳增长等扶持政策,奖励金额以政策条款为准。

三是对新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奖励类。主要包括:

1、临空经济贡献奖。主要根据临空产业发展导向性,在年度税收贡献靠前的工业和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5-6家,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2、项目建设先进奖。主要根据年度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建设进度及各类活动承办等情况,选取5-6家有代表性的项目建设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

3、优秀创新实践奖。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秦创原平台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自贸服贸、临空经济、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等领域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的创新案例,选取3-5项并对承担案例实施的单位主体进行奖励,每家奖励20万元。

二、工作流程

1、收集名单。由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设置表彰奖励项目,收集形成拟表彰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

2、部门联审。发改局就拟表彰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部门反馈建议修改完善,经局务会研究审定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

3、网上公示。发改局会同宣传部,将拟表彰奖励企业名单在新城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按照名单开展表彰奖励具体事宜。

4、拨付奖金。公示结束后,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收集核实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账号)及企业营业执照。财政局按时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资金支付情况,将结果报发改局。

三、责任分工

按照“发改部门统筹、行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在政策兑现工作中的职责如下。

发改局:负责牵头制定表彰奖励工作方案,梳理奖励名单,经部门联审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协调做好表彰奖励资金兑付工作。负责梳理商务领域企业获得中、省、市、新区专项资金扶持情况;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统计关系、产值营收等情况、核查受表彰项目投资进展及活动承办等情况。

工信局、住建局:负责梳理本行业领域企业获得中、省、市、新区专项资金扶持情况,负责政策资金申报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工信局负责核查受表彰企业信用情况。

财政局:负责企业表彰奖励资金预算、拨付、审核、监管等工作。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等情况。

税务局:负责提供新城税收贡献前50-100名企业名单,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税务关系、税收贡献等情况。

生态环境局: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是否存在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规定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等情况。

人社民政局: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是否存在欠缴员工社保、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

招商部门: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中招商入区企业履行合同或承诺等情况。

应急管理局: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

空港集团、城发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核查受表彰奖励企业是否存在拖欠租金、违法经营等情况。

纪委机关: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在企业表彰奖励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纪问题等进行监督。

审计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企业表彰奖励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查。

关于印发《空港新城年度企业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