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重点项目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空港新城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新城2024年11月14日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6日正式印发执行。现就《空港新城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直以来,重点项目从落地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般涉及四个阶段39个事项,其中专业性最强、难度最大、耗时最长的主要集中在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查等8个关键事项。按照传统报建模式,企业按部就班,部门被动审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手续清零和开工进度。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做好项目服务,推进手续清零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空港新城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促进项目手续早清零、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26号)《西安市重大产业项目提前介入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市审批发〔2024〕17号)及新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城实际,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空港新城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先后两次征求了15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后,于9月3日通过法律顾问审查,经新城2024年11月14日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涵盖了起草背景、适用范围、服务模式、部门职责、基本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信用管理等内容,明确了提前介入预审批事项清单、核心材料清单、预审批文件有效期及主要用途。核心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定义

提前介入预审批的核心是指新城年度重点项目在未取得用地前,通过容缺受理、缺项告知承诺和并联预审的方式,依法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各阶段的审批事项,提前开展实质性技术审查,并出具预审批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备、达到法定条件(法定要件齐备)后,将预审批意见即时转化为正式审批结果的一种全程帮代办审批服务模式。

提前预审批项目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已纳入新城年度重点项目计划;二是已取得立项文件;三是已取得规划条件。

在施工许可前,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将用地许可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提前介入审批除核心材料外,其他材料可以容缺,申请人在获得正式审批文件前提交即可。

(二)提前介入预审批事项及模式

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审批、人防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查、附属绿化设计方案预审查、特殊消防设计预审查、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预审查、装配式建筑预审查、绿色建筑专项预审查。

在模式上,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同时协调各业务审批部门在各自审批权限内用足用好容缺、告知承诺,并联预审等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变被动审查为主动服务,实现“技术前移,提前介入,要件齐备,即刻清零”。

在流程上,按照自愿原则,对预审批事项实行线下办理,按正式流程执行,遵守《空港新城政务服务大厅规范窗口运行管理办法》。

(三)预审批文件有效期及主要用途

预审批文件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期限过后须重新实施相关程序。预审批文件仅作为其他审批部门预审批的依据,不具备正式法律效力。工程建设阶段预审批意见可作为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提前介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依据,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不以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正式审批结果为前置。预审批文件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前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同时,《办法》明确:一是法定要件齐备,提交正式材料,出具正式审批文件,收回预审批文件;二是预审批文件转化为正式文件前,项目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终止本次预审批或预审批转化工作;三是前阶段正式文件发生变化的,后阶段审批手续以前阶段正式文件为依据,涉及的第三方技术服务相应重新开展。

三、文件实施时间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空港新城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预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