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15号)精神,保障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开发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西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西咸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空港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西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通过开展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查清空港新城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为空港新城自然资源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以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新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专项用地调查,全面掌握空港新城耕地的质量和构成,以及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分析系统。具体任务包括: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

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权属调查成果和其他信息,开展专项用地调查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交通物流用地调查。

(四)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包括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2、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系统。基于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应用分析功能,提高三调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3、开展空港新城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建立新城城镇地籍信息数据库。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上报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已有成果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和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村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三调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

(六)开发区边线调查

对新城整体范围界线进行调查测量,将空港新城实际范围落实到地块。

三、工作成果

通过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获取覆盖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外业调查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分析与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原始记录

务必保留的原始调查图件、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及地籍测量的原始记录和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二)各类数据

新城区域内的土地分类面积数据、土地权属信息数据、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开发区边线数据以各类专项用地调查数据。

(三)图件图集

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调查图集、各类专项用地调查的专题图集、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等。

(四)成果分析文字报告

根据三调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形成成果分析文字报告。

(五)数据库成果

   根据调查情况,建立并完善新城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分析系统。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空港新城实际,调查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实施阶段

落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经费,开展技术培训和舆论宣传,配合各行政区开展调查工作,完成本级数据库建设,形成调查工作成果,并开展自查、复查和核查后按照行政区划上报调查成果。

(二)成果检查阶段

在上报数据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国家完成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工作。

(三)统一时点更新阶段

在开展2019年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时,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采集的成果数据,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与变更调查工作的统筹和衔接。以201912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数据更新。

(四)成果验收阶段

配合开展统一时点更新数据的国家级核查和成果整改工作,完成新城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分析系统,完成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图件编制、成果验收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统一领导

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的方式组织实施。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以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新建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空港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空港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指导督促各街镇、各部门落实国土调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城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新城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局长蒋社教担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空港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底张街办、北杜街办、太平镇、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人社民政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环境保护局、城乡统筹局。

(二)具体职责

1、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作为三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面推进新城三调工作,积极对接西咸国土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新城第三次国土调查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2、财政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等文件精神,将国土调查工作经费列入新城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3、改革创新发展局、人社民政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环境保护局、城乡统筹局负责做好辖区内调查所需相关资料提供与完善工作、配合开展专项调查工作。

4、底张街办、北杜街办、太平镇抽调专人配合完成各自辖区内外业调查具体工作和有关表格填报,组织开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三)技术服务单位确定

第三次国土调查具体实施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区县分别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安排,空港新城辖区涉及渭城区部分由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招标确定技术服务单位,涉及泾阳县部分由新城与泾阳县充分协商后确定技术单位,辖区内调查费用由空港新城承担。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