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空港热力有限公司申请,经空港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局务会审议,陕西空港热力有限公司申请《供热经营许可证》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4日,联系电话:029-33636403。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类别 | 登记注册地 |
1 | 陕西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 202100202
| 曹军 | 中深层无干扰供热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通关中心353室 |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