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空港新城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空港新城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入区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空港新城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辖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辖区劳动力就业,现将《空港新城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请。

         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空港新城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西咸新区企业招用新区户籍劳动力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实施细则》(陕西咸人社民发〔2018〕149号)要求,结合空港新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适用对象

空港新城招商部门认定的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空港新城改革创新发展部门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补贴标准

2018年9月1日起,企业每新吸纳一名新区户籍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主要用于劳动力岗位培训及技能提升。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新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企业可携带以下材料,向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提出补贴申请:

1.《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

2.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账(单);

5.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员工培训的承诺书。

(二)部门审核

1.人社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社保缴纳和劳动合同情况;

2.公安分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员户籍情况;

3.税务局负责审核申请企业纳税关系;

4.招商中心牵头,招商各部门配合,负责审核招商引资重点企业资格;

5.改创局负责审核规模以上企业资格。

(三)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经空港新城财政局复核,向企业发放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

四、有关要求

(一)每名新区户籍劳动力在劳动年龄段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二)企业纳税关系及注册地址均在空港新城。

 

联系人:刘江平  联系电话:33636815

 

 

 

附件1: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申请表(1).doc

附件2:西咸新区企业一次性用工培训补贴花名册 (1).doc

附件3:承诺书(1).doc